法定审计︰
根据公司条例第379条,有限公司的董事应编制经审核财务报表,并于每年的年度股东大会前提交。根据公司条例第369条,一所新成立的有限公司应于其成立后的18个月内举行第一次股东大会,并于此前编制其第一份经审核财务报表。其董事如未能跟随有关条例,即属违法,可被罚款HK$300,000。
经审核财务报表的核数师报告只能由执业会计师签发。我们的成员公司,德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,及其管理团队在处理不同行业客户的审计工作上拥有丰富经验。这些行业包括但不限于:
- 证券经纪;
- 资产管理;
- 保险经纪;
- 金钱服务经营者(如电汇和货币找换公司);
- 百货公司;
- 建设和工程;
- 房产和车辆投资;
- 教育机构;
- 非政府组织(NGOs);
- 一般贸易公司;和
- 零售商店和餐馆。
其他核证服务︰
我们的成员公司,德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,及其管理团队也可按监管要求和业务需要,为阁下提供其他核证服务,例如:
- 特定行业的公司,如证券经纪和保险经纪,须向监管部门提交经审核财务报表和特殊核证报告;
- 获取政府资助的非政府组织(NGOs)须接受不同类型的合规性要求,并须就其合规状况提交特殊核证报告;
- 为并购提交尽职调查报告;
- 欺诈调查等。
我们的法定审计和核证服务由HK$3,000起,详情请致电2180 7222或2180 7221与我们联络。